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修订了《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上述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3室市科技创新委收,联系电话:88102264(邮编 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uyf@sticmail.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