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过渡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前提出意见,具体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aifangmo@hrss.sz.gov.cn,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过渡方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过渡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