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文件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的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详见附件1、2)。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批量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704室(法规处)收,联系电话:0755-83168077(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批量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angjianli@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批量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批量废止建议一览表
2.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批量废止建议一览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