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车行业相关业务办理工作,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我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深发改〔2020〕154号),起草了《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2年1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803室收,联系电话:83797497,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cggb@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