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我市服务贸易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推动服务贸易向价值链中高端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字〔2020〕2号)和《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服贸字〔2021〕47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深圳市商务局1304服务贸易处收,联系电话:88103187(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wmyc@commerce.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