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外商投资政策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制定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报送贵局,商请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按30日计算)。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深圳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促进处,邮编518046。电子邮箱:swj@commerce.sz.gov.cn。
此函。
附件:1.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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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1).doc
附件2 《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