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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2-03-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推动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届时拟作为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收,联系电话:88103304(邮编518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ajjzfjcc@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公平竞争审查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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