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推动供给体系升级,以质量效益提升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高地,我局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联系电话:0755-83070055(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oyy@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