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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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办公楼F202室,联系电话:36667745(邮政编码: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qhjr@qh.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 共同打造跨境资管中心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