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脱贫人口就业相关补贴的通知》。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脱贫人口就业相关补贴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登录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脱贫人口就业相关补贴的通知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