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促进就业工作,我们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精神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函〔2021〕362号)关于健全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体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
index.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