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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
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
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实务动态
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二、 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法国某奢侈品牌在华子公司数据泄露事件
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直播电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境外动态
一、 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对两家大型跨境公司开出巨额罚单
二、 伊拉克禁止无质量标识的电器和香烟入境
三、 中国某跨境电商平台就违反《信息告知消费者法案》指控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和解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合规资讯】
202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规范汽车行业网络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整治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非法牟利问题、二是夸大和虚假宣传问题、三是恶意诋毁攻击问题。(资讯分类:境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合规提示】
建议汽车企业、相关网络平台企业:一是自查网络经营行为,重点规范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和售后服务信息发布,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夸大性能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合规审核机制,对涉及品牌形象、竞品比较及消费者评价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三是加强员工与经销商的培训和管理,明确线上营销和信息传播的合规要求,确保销售环节和代理渠道不通过网络实施违法牟利行为。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
【合规资讯】
2025年9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就业择业权,引导企业依法实施竞业限制,减少劳动争议。《指引》全文共25条,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界定、协议签订、经济补偿支付、违约处理等内容。(资讯分类:境内,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资讯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根据本企业经营范围、商业竞争情况和劳动者知悉商业秘密情况等,与劳动者合理约定限制从业范围和地域限制,从业范围应当限定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二是应当尽可能对限制从业企业范围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有条件的可列明竞业限制企业名录;三是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对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违约处理进行全流程留痕和监督,保障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平衡。
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5年9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强化网络运营者责任,提升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办法》全文共十四条,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报告主体、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网络安全;资讯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合规提示】
建议互联网企业: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机制,明确事件分级、责任人及上报流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按规定时限报告;二是在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30日内对相关事件发生原因、应急处置措施、造成的危害、责任追究、完善整改情况、教训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事件处置总结报告上报;三是完善监测与取证能力,配备技术手段记录事件发生、处置及恢复过程,保证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可追溯;四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员工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处置高效合规,避免因迟报、漏报、瞒报承担法律责任。
【合规资讯】
2025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术秘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法律问题,广泛涉及电商平台、养车服务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台等新技术新业态。案例分别为:“某牛”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及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天然蛋白酶3”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网络游戏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搬家软件“盗图抄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变身漫画特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资讯分类:境内,广告营销,知识产权保护;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制度,对商标、技术秘密、软件算法及原创内容等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梳理和保护,防止仿冒、抄袭及侵权行为发生;二是规范网络及新业态业务操作,尤其是在电商、直播、AI应用等场景中,严格审查营销行为、内容生成和引流手段,避免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加强员工培训和合作方风险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和合规要求,建立监测、投诉及纠正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法国某奢侈品牌在华子公司数据泄露事件
【合规资讯】
2025年9月9日,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发布通报,公安网安部门调查确认法国某奢侈品牌在华子公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未通过合规程序向境外总部传输用户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信息前未充分告知用户且未取得“单独同意”、未对个人信息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建立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合规流程,确保向境外传输前完成必要备案和审批程序;二是完善用户告知与同意机制,明确收集、使用及跨境传输的目的和范围,取得用户“单独同意”,并留存可追溯记录;三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建设,保障用户数据在收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防止泄露及滥用。
【预警资讯】
2025年9月5日,为打击本市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网络交易良好生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直播电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例分别为: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营销案、上海市宝山区某食品店利用私域直播虚假宣传案、上海某医院有限公司对商品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上海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某化肥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资讯分类:境内,广告营销,产品质量;资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对直播内容、私域推广及用户评价等信息进行事前审查和留痕存档,确保宣传信息真实、可验证;二是宣传内容需与商品实际属性一致,涉及功效、数据的表述留存质检报告、权威认证等佐证材料;三是强化特殊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如医疗机构不得虚构医疗服务体验评价,保健食品宣传不得超出“增强免疫力”等核准保健功能,农资企业需确保产量、功效等宣传真实可溯。
【预警资讯】
2025年9月3日,法国数据保护机构(CNIL)对两家大型跨境公司开出巨额罚单:美国某科技巨头公司因在账户创建中未经用户有效同意设置和使用Cookies,被罚款3.25亿欧元;中国某跨境零售商则因其网站在用户拒绝或撤销同意后仍继续投放Cookies,被罚款1.5亿欧元。CNIL指出,两家公司均违反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及法国相关隐私保护法律,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将面临额外处罚。(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法国数据保护机构)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根据GDPR及法国相关法律,企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须获得用户自由、明确、知情的同意。不得设置“默认勾选”或“拒绝即退出服务”等强迫性机制,应提供同等便利的同意与拒绝选项;二是隐私政策应以清晰、易懂的语言说明数据处理目的、方式、存储期限及共享对象,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表述。重大变更须提前告知并重新获取同意,确保处理活动始终公开透明;三是在未取得有效同意或缺乏其他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基于用户画像开展精准营销,可能构成对GDPR的违反,尤其在法国等监管严格国家易招致执法关注。
【预警资讯】
2025年9月15日,伊拉克中央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局(COSQC)新规正式生效,所有出口至伊拉克的电器和香烟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标识和认证要求,否则将禁止入境。此举旨在强化进口商品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安全并规范市场秩序。新规明确,入境电器需具备符合伊拉克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认证的质量标识,涵盖安全性能、能效等核心指标;香烟则需标注统一质量认证标志及完整的健康警示信息,未达标的商品将被海关拦截、扣押或责令退回。(资讯分类:境外,产品质量,贸易管制;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拉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覆盖所有出口至伊拉克的电器(含第二阶段管控的电风扇、电熨斗、电池充电器等品类)和香烟产品,需具备特定标识与认证,未达标将被伊拉克海关拦截、扣押或退回;二是根据伊拉克相关法规要求,产品包装上须清晰标注产地、制造商、进口商或品牌名称,电器产品还需符合伊拉克国家标准(IQS)或国际标准(如IEC),并注明额定电压、频率、功率等电气安全与能效参数。
三、中国某跨境电商平台就违反《信息告知消费者法案》指控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和解
【预警资讯】
2025年9月5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司法部宣布,就中国某跨境电商平台违反《信息告知消费者法案》的行为,最终与该平台以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22万)达成和解。FTC指控该平台在法案要求的多个关键合规节点上,存在系统性漏洞:一是举报机制形同虚设;二是卖家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和解协议还要求该平台必须持续十年提交年度合规报告,详细说明其对法案要求的遵守情况。(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网络安全,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美国《消费者告知法案》明确要求在线市场需为高销量第三方卖家的每个商品列表提供清晰、醒目且易于访问的举报机制,高交易量第三方卖家需展示其完整姓名、物理地址与联系方式;二是根据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要求,电商平台企业需对入驻商家进行真实身份、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的严格验证,并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卖家信息,防止匿名或虚假商家利用平台销售违禁品或侵权商品。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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