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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1101-1107)

来源: 日期:2021-11-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精神,紧扣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精神,推动企业持续加强合规管理。深圳市司法局官网现推出“合规”专栏,搭建合规智库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国内外涉及深圳企业发展的重大合规领域立法及执法的提示和预警服务,助力企业增强合规风险抵御能力,为深圳市“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新规速递

  一、商务部印发《技术进出口工作指引(企业版)》

  【合规资讯】

  近日,商务部服贸司印发《技术进出口工作指引(企业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由名词解释、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技术合同有关内容三章组成;附录部分提供了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地址与联系方式、技术贸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资讯来源: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网站)

  【合规提示】

  《指引》对技术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部分重要名词进行了定义,例如“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引》明确了技术进出口法律体系、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部门与管理程序,协助企业识别业务是否涉及技术进出口事项,并提供了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的指引。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指引》中提供的技术合同基本框架、类别及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自身技术合同模板。相关企业可以根据《指引》的内容,进一步对业务中的技术进出口事项进行准确识别,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合法合规经营。

  二、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合规资讯】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给互联网诊疗监管的落地,划定了具体细节。《监管细则》明确由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告知患者互联网诊疗相关的规则、要求、风险,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合法资质等。(资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网站)

  【合规提示】

  《监管细则》承接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遵守医疗质量、患者安全、网络安全、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互联网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信息技术等事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患者信息收集与知情同意制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全方位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合规体系。

  执法动态

  一、工信部发布关于APP违规问题“回头看”的通报

  【合规资讯】

  11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APP超范围索取权限、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回头看”的通报》。通报称,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加大对APP侵害用户权益的整治力度,先后三次组织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前期,重拳整治了APP违规调用通信录、位置信息以及弹窗信息骚扰用户等问题。近期,针对用户反映强烈的APP超范围、高频次索取权限,非服务场景所必需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下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8款APP存在问题。各通信管理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部署,积极开展APP技术检测,截至目前尚有17款APP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上述55款APP应在11月9日前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予以行政处罚。(资讯来源:工信部网站)

  【合规提示】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11月1日生效,对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个人信息的所有活动均提出了明确的合规要求。包括APP运营者在内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质量原则,安全原则等基础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针对通讯录、位置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权限,APP运营商应当在提示上充分、明确、具体地告知用户,并且为用户提供便捷操作的权限调整路径。同时,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限于服务使用的必要的、最小的范围内。另外,APP运营商应当明确、严格地规范弹窗广告的展示内容、频率以及是否有合规的关闭按钮。

  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约谈28家网约车平台

  【合规资讯】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2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警示约谈。约谈会上交通运输局通报了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查处的网约车各类违法行为情况,指出近期部分平台公司通过线下揽客等多种营销手段,恶性竞争,招募或诱导未取得许可的驾驶员开展非法营运,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损害司乘人员合法权益。(资讯来源:人民深圳微信公众号)

  【合规提示】

  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加快清退平台既有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立即停止招募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意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利用资本恶性竞争、无序扩张,不得通过“地推”等方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三、市场监管总局就“双十一”提出八项工作提示

  【合规资讯】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提示》主要包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八个方面。(资讯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

  【合规提示】

  “双十一”促销活动期间,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规范并监督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与广告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不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和实时巡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域外法讯

  一、美国提出参议院第3130号敏感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合规资讯】

  当地时间11月2日,美国参议员提出参议院第3130号敏感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认为外国投资可能会带来隐私和国家安全方面的风险,该法案要求外国投资者对处理敏感个人数据的美国公司进行投资时,必须进行强制性申报。敏感个人数据包括基因测试结果、健康状况、保险申请、财政困难数据、安全许可信息、地理定位数据、私人电子邮件、用于生成政府标识的数据、信用报告信息等。(资讯来源:美国国会网站)

  【合规提示】

  当今国际环境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监管日趋加强,已经由狭义的针对个人信息本身的保护,延伸至一切有关个人信息流的活动以及运营监管,包括投融资领域的活动监管。国内投资者不仅要关注国内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监管要求,更要在涉及对外投资时关注境外有关的监管要求以及申报流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意识,并在国内相关监管要求的范围内,主动合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美商务部宣布将四家销售黑客工具的公司列入实体清单

  【合规资讯】

  当地时间11月3日,美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宣布将四家开发和销售间谍软件和其他黑客工具的外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这四家公司包括以色列一家从事网络情报工作的公司与一家黑客公司,一家俄罗斯安全公司,以及一家新加坡的计算机安全倡议咨询公司。美国商务部表示,这四家公司“从事违反美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美政府指控两家以色列公司开发并向外国政府提供间谍软件。俄罗斯公司和新加坡公司也同样被指控创造和销售“网络工具”,这些工具后来被用于入侵世界各地的个人和组织。美商务部称此举是“拜登政府将人权置于美国外交政策中心的一部分”。(资讯来源:美商务部网站)

  【合规提示】

  实体清单是美国商务部发布的针对特定的公司或个人施加额外出口许可要求的贸易管制清单。一般而言,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在获取所有受美国管制的物项前,都需要向美国商务部申请许可且不能适用许可例外,并且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关许可申请都将被推定拒绝。企业应根据实体清单更新情况,对贸易合作伙伴进行筛查,识别业务中涉及到的受美国管制的物项,避免未经许可将受美国管制的物项提供给受制裁主体。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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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何主体均不应当以本期信息及所载内容作为分析和判断的基础;

  4. 企业在做出任何可能影响经营管理的决定前,建议咨询合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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