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精神,推动企业持续加强合规管理,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推出“合规”专栏,搭建合规智库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国内外涉及深圳企业发展的重大合规领域立法及执法的提示和预警服务,助力企业增强合规风险抵御能力,为深圳市“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新规速递
一、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合规资讯】
2022年7月7日,国家网信办正式发布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下称《评估办法》),明确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事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材料、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内容、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流程等多方面的内容,一定程度上为有数据出境需求的企业提供了数据出境申报指引,增强了申报流程时限的可预见性。(资讯来源:网信办)
【合规提示】
《评估办法》规制的数据出境活动包括:一是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存储至境外;二是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访问或者调用。建议企业明确业务场景中的数据出境需求,及时开展自评估和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此外,数据处理者宜在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前,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如果在签订法律文件后申报评估,建议在法律文件中注明此文件须在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后生效,以避免可能因未通过评估而造成损失。
二、深圳人大常委会公开《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合规资讯】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在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资讯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合规提示】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不仅填补了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立法空白,细化了准入和监管的操作要点,还体现了国家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涉及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的重视。建议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企业遵守《条例》专章的相关规定,依法取得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检测认证,依法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并将存储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转移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利用智能网联汽车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三、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
【合规资讯】
7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56号《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企业集团内成员单位可凭集团财务公司出具的税款担保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手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材料。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业务。(资讯来源:海关总署)
【合规提示】
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是我国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有效解决进出口企业信贷难题,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17年9月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作为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方式之一在部分海关试点。建议进出口企业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改革,配合海关建立重点属地企业底账,在关税保证保险、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等多元化模式中选择最适宜本企业的税款担保方式,将税务风险和税务筹划作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内容之一,依法合规履行纳税义务。
执法动态
一、交通运输部约谈四家互联网货运平台公司
【合规资讯】
2022年7月8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名义对四家互联网货运平台公司进行了约谈。通报了近期货车司机集中反映的互联网货运平台公司压价竞争、多重收费、违规运营等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问题。约谈要求,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立即对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着力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坚决消除超载超限、违规载客、运输违禁品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阳光行动”民生实事部署要求,向社会公开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着力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着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发展大局。(资讯来源:交通运输部)
【合规提示】
互联网平台类企业应当坚持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在企业内部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负责人,监督本平台中存在的违规收费、违规载客、超载超限、违禁运输等安全隐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并及时处理违规举报,将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落到实处,维护和创造企业价值。在对货运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层面,建议企业优化派单机制,科学确定劳动时间和工作报酬,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二、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遭罚
【合规资讯】
7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某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处罚理由为:某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该分行未按规定提供报告,责任人对前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某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处罚款人民币320万元,对责任人处以警告。(资讯来源:银保监会)
【合规提示】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业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确保理财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交易结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控方式,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标准。
三、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
【合规资讯】
7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8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涉及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计罚款1720万元。28起案件中有4起涉及合营企业,其余24起皆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收购其他公司股权的交易。交易完成时间最早追溯到2011年3月,最近的为2021年7月。(资讯来源:市场监督总局)
【合规提示】
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监管部门正在追查过去应当申报但尚未申报的历史交易。建议企业不断提高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积极自查历史交易,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此外,建议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梳理公司当前反垄断制度体系是否完整与准确,并对实际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与排查,确保在开展交易前主动评估是否触发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主动对集中行为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行自我评价;企业应当将风险评估及排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入合规培训材料,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反垄断风险。
域外动态
一、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7月5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多数分别通过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规定,在欧盟经营的大型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公司必须加强对非法内容的审查和用户数据的保护。《数字市场法》则要求被称为“看门人”的大型平台公司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其他竞争企业,不能未经用户许可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应用软件。
违反《数字服务法》的企业可能面临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在屡次严重违规的情况下,还可能被禁止在欧盟单一市场内运营;违反《数字市场法》的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以及高达20%的再犯罚款。(资讯来源:中国新闻网)
【预警提示】
建议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优化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深入研究境内外数据服务监管要求,通过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用户免受非法内容、商品和服务的侵害。如需基于获取的用户相关信息进行个性化推荐,平台企业应当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要求,向用户充分告知,取得用户同意,显著区分个性化推荐内容,保障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建立面向用户的有效投诉机制。作为“看门人”的大型平台公司应当允许企业用户在本平台外推广其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合同,允许并在技术上使最终用户能够轻松卸载其操作系统上的任何软件应用程序。
二、印度执法部门突击搜查某中国手机厂商多处办公地点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7月5日,印度中央执法局以“涉嫌洗钱”为由,对印度国内数十个与中国某手机厂商有关的办公地点进行了突击搜查,并扣押了公司财产。目前公司正与印度当局积极合作,提供全部所需资料。(资讯来源:参考消息)
【预警提示】
海外经营为中国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商业风险和合规风险,企业除履行自身合法合规义务外,还应将合规管控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做好对海外商业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背景、业务性质、经营状况、资金来源、涉诉信息等。企业应当及时跟进海外分支机构所在地法律对反洗钱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合规要求,不同地区的合规负责人以当地反洗钱合规要求为标准,采取差异化的合规管理措施,开展必要的内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定期就海外分支机构合规管控情况与总部沟通汇报。
三、美国财政部将多国实体、个人、船只加入SDN清单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7月6日,美国财政部将中国香港、新加坡多地13家相关实体、2名个人、2艘船舶被添加至OFAC的SDN清单中。新制裁将冻结这些实体及个人在美国的资产,切断其与金融体系的联系,并禁止美国个人与实体与其展开业务。(资讯来源:美国财政部)
【预警提示】
美国财政部一级制裁措施适用于美国人或涉及美国连接点的交易;二级制裁措施适用于所有与受制裁对象开展、甚至不涉及任何美国连接点的交易。在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应对交易对象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方、中间商及最终用户等相关主体进行贸易制裁清单筛查。企业在签署交易文件、合作协议时将遵守各国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措施纳入陈述与保证的内容,并约定贸易制裁措施发布时有效的退出机制;及时跟进国际制裁动态,做好贸易制裁风险评估与处置工作,在企业内部制定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应急预案。
四、中国某智能手机制造商在意大利被处以320万欧元罚款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7月8日,意大利竞争管理局(AGCM)表示,某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将有效范围内的产品维修归入保修外服务,这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AGCM还指出该公司的意大利业务还在查明产品没有缺陷后向客户收费,并指出该公司应核实缺陷情况,并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将产品返回。此前该国的竞争监督机构称,这家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在产品出现划痕或其他小缺陷的情形下拒绝按保修条款进行维修。(资讯来源:华尔街日报)
【预警提示】
制造业企业在开展境外经营业务前,应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审查产品保修政策的合规性,重点关注退换货服务、保修期限、保修条件、维修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是否符合出口国法律要求。面对复杂、严格的境内外合规要求,建议企业完善产品从研发、生产、交付到售后的全流程合规管控,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合规管理工作;并且应定期进行全面或专项的合规审计与评估,检查合规管控流程执行有效性,及时开展合规整改;结合域外立法和执法动态审查企业内部相关的合规政策,加强合规宣导与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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