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合规 > 预警信息 > 重点行业 > 金融业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公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6-05-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6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联合公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自2026年2月16日起施行。《办法》旨在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被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并及时获取名单,对所有客户及交易对象进行核查,并在发现名单所列对象时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资讯分类:境内,金融业,反洗钱;资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机构及相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一是全面审视并更新现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保持一致,特别是在客户识别、风险评估和名单核查方面。二是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行为的持续监测,及时获取并严格对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外交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各类制裁和风险名单,对潜在风险对象立即采取特别预防措施。三是建立健全高效的内部报告和外部报送机制,确保在采取特别预防措施后,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2026年3月12日  第153期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