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1月21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对2003年2月1日实施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司法解释适用范围、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管辖、虚假陈述行为认定、虚假陈述重大性标准、过错认定、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发行人董监高等主体以及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认定标准等方面做了主要修订。(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面对国家对于证券虚假陈述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力度和责任的加重,企业应当加强对于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合规管理,对于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影响额大小、投资者决策、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后企业股票走势等因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陈述和披露。对于企业内部对信息披露有关键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的管理义务,依法依规对企业的经营信息进行管理。对于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亦应当根据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证券业务下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 期号:20220117-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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