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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支付平台企业因12类违法行为被处罚款427万元

来源: 日期:2026-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2年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某支付平台企业因12类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427万元。该公司涉及的12类违法行为包括了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未对个人异常交易进行交易背景调查;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未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资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合规提示】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有关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按照审慎经营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措施。在企业内部建立合规管理的组织框架,明确各级别、各部门合规管理权责,提升合规运营能力。建议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注销的全流程落实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确保账户合法合规的主体责任;建立对异常交易、违规划转、其他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消费者金融信息采取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迅速响应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请求。


[ 期号:20220718-202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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