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10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存在尽职调查不审慎,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依据不足,或缺少真实交易背景等情形,监管局对该公司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资讯来源:银保监会)
【合规提示】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合规、审慎开展业务,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或资产,应以真实价值或实物存在为标的,严禁收购企业之间虚构的或尚未发生的应收账款等非真实存在的债权、资产,不得借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名义为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切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收集与收购标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认定为不良资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发生的基础合同及协议、贸易背景证明、双方企业会计报表、各交易方银行账户流水等资金收付凭证、债权债务关系确认书、资产性质证明等;同时,要对收购标的,债权转让人、债务人、担保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收集相关征信信息、舆情信息以及是否涉及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材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确保尽职调查的独立性,不能单纯依赖于资产出让方、债务方等交易相关方提供的材料。
[ 期号:20221010-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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