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3年7月9日,为了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分为七章,包括:总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资讯来源:国务院)
【合规提示】
建议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守法合规开展业务。一是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对业务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做出合理安排,不得以私募基金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者利益输送、不得通过多层嵌套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隐瞒;二是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要求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合规和专业能力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三是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匹配不同风险等级的私募基金产品。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或者转让,不得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等要求;四是遵循诚实守信、谨慎勤勉原则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应保证所报送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类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
[ 期号:20230703-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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