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4年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针公布6份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对象为保险公司、银行和负有责任的个人。针对银行的处罚事由为:受托支付内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管理要求;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政府项目垫资;员工利用本行快贷“冲时点”完任务。针对保险公司的处罚事由为: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资讯分类:境内,金融业,金融监管;资讯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企业:一是健全和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定期针对受托支付业务、贷款业务等监管重点开展内控评估工作,发现和认定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缺陷,编制内控管理差距分析报告,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二是完善企业财务和业务数据审计制度,由独立的审计人员或审计部门进行抽样审计和数据分析,核实和比对各项财务和业务数据。如发现财务数据的错误或虚假记录、业务数据的不真实性等情况,及时上报相关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应遵守的道德、职业行为和行为规范。定期对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操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和奖惩的依据。
[ 期号:20240108-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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