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1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4号——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引》要求会员建立健全投教管理体系,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将投教工作纳入业务流程;明确会员需创新教育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活动;强化投教内容建设,制作通俗易懂的产品,涵盖政策法规、投资知识等内容。(资讯分类:境内,金融业,金融监管;资讯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机构:一是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教育管理体系,设立专门部门或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关于投资者教育的管理规则、职责分工、督导与考核制度等。二是结合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需求,制作内容准确、通俗易懂的教育产品,涵盖法律法规、投资知识、风险提示等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实体投教基地、营业场所等多种渠道开展教育活动,确保信息有效触达投资者。三是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业务流程,加强与经纪、合规、技术等业务条线的协同联动,确保教育工作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定期对分支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 期号:20250118-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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