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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修订)正式施行

来源: 日期:2026-06-2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6年5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修订)正式施行。相较于2024修订版,该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监管中心全面转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以MAH为核心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责任体系;二是首次在中国立法层面引入市场独占期制度,明确儿童用药品享有不超过2年的市场独占期、罕见病治疗用药品享有不超过7年的市场独占期;三是允许创新药实施分段生产,为创新药商业化路径提供更大灵活性;四是严格规范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强化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双向合规责任;五是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平台资质审核、违规处置及信息报告义务;六是细化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流程和争议处理机制。(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中国政府网)

  【合规提示】

  建议医药企业:一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应围绕新条例建立的MAH中心制度,全面审视和更新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重点核查受托生产商资质审核机制、委托生产合同的合规性及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在监管框架调整后承担主体责任的法律风险可控。二是从事儿童用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研发的企业,可深入研究新引入的市场独占期制度的申请条件、保护范围及维权机制,合理制定药品注册和商业化战略规划。三是开展药品委托生产的企业须对现行委托合同进行合规核查,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分工,并按新条例要求完善委托生产的动态监管机制。


  2026年6月11日  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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