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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年8月1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4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部分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4年9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出口经营者应当办理的出口许可手续以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资讯分类:境内,采矿业;资讯来源:商务部)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严格审查企业出口物项,修订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出口管理制度,明确出口申报、许可申请、审查及后续监管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并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依法依规出口物项;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


[ 期号:20240812-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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