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11月16日,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针对一些地区出现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弱化、工作方法简单、重承诺轻监管、归档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调落实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职责,并要求各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安全管理与宣传推广等。(资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合规提示】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通知》内容,落实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落实领导负责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归档工作;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将归档工作纳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协调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定完成归档各项工作,定期组织查验档案完成情况,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全面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工程竣工后,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档案;三是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归档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收集、整理各自形成的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归档要求,与工程建设同步完成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在工程完工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 期号:20221114-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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