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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十部门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来源: 日期:2026-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3年10月8日,由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并随附件发布《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办法》明确开展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以及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等科技活动应依照办法进行科技伦理审查,规定了审查主体、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清单》明确了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7类科技活动,包括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等。(资讯来源:国家科学技术部)

  【合规提示】

  企业应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和标准,规范自身科技活动,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动态跟踪和伦理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科技活动与法律规范和伦理要求相符。第一,建议企业认真了解《办法》中规定的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范围,评估自身的科技活动是否需要进行伦理审查;对于需要审查的科技活动,特别是涉及人体研究参与者、实验动物以及其他可能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应尽快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办法》的标准进行伦理审查。第二,建议企业根据《办法》的要求或自身需要设立科技伦理(审查)技术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章程等,并在设立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第三,企业应制定伦理审查规范和科技伦理监管机制,按要求跟踪监督相关科技活动全过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并公开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客观审慎评估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依规开展审查,自觉接受外界的监督。


[ 期号:20231009-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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