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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面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6-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为加强对深圳市互联网经营农药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备案工作的通告》。根据通告,所有相关经营单位需统一通过“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在线办理备案:2026年1月1日前已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需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2026年1月1日及之后新开展活动的单位,则应自上线运营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经营者主体信息、用于经营农药的网站/应用程序/网络平台名称及访问地址、对应店铺名称及截图,以及经营者有效联系方式。(资讯分类:境内,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生态环保,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活动的企业:一是立即开展经营资质合规排查,重点核查是否涉及禁止网售的限制使用农药,并确认是否已取得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杜绝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二是严格遵守备案时间节点,对于已开展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务必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新开展业务的应在上线运营后二十日内及时备案,避免因逾期备案而面临处罚。三是严格遵守农药互联网经营的产品范围限制,严禁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不得线上销售的农药,并在经营平台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许可证件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2026年3月12日  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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