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资讯分类:境内,贸易管制,农、林、牧、渔业;资讯来源:海关总署)
【合规提示】
建议有关企业立即执行最新的政策,停止相关产品进口,并调整业务战略,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补偿或救济。一是涉及日本水产品进口的企业应当全面了解海关总署发布的禁令公告,并立即停止进口相关的水产品;同时与供应商和海关进行及时和充分的沟通,明确相关水产品的退货、退款和其他处理事宜,防止出现违反禁令及其他法律的情形;二是建议涉及日本水产品进口的企业及其合作伙伴,根据禁令的影响,进行战略规划和市场分析,调整其业务战略和产品组合,寻找替代产品或业务领域,并持续监测和评估形式变化,制定合规策略,展示企业的诚信和合规意愿;三是建议经营水产品的其他企业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建立科学、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质量,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消除消费者的顾虑。
[ 期号:20250821-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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