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五部门,共同制定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十二条,从死亡证明的签发与管理、遗体暂存与转运、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部门责任落实等四方面做出规定。该《规定》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合规水平。(资讯分类:境内,卫生和社会工作;资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医疗卫生机构:一是严格规范本机构工作人员行为,不得代替丧属与殡仪馆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联系殡仪服务事宜,不得违规提供丧属信息,不得推荐、诱导、强制丧属到指定殡葬服务机构接受服务,不得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内外勾结诱导丧属高消费。二是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违规行为举报和查处机制,持续保持对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警惕,确保各项服务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6年3月12日 第1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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