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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5-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要求药店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数据筛查与核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落实日常价格管理,确保医保结算数据准确、定价公平合理,保障参保人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对于核查发现存在“阴阳价格”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措施严肃处理。(资讯分类:境内,批发和零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合规提示】

  建议定点零售药店企业:一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参保和非参保人员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实行歧视性价格,或仅向非参保人员以额外返利、折扣、满减等变相降价方式销售药品的情形,并按要求每季度报送自查自纠情况。二是严格规范医保数据上传,确保销售单价数据规范、完整、准确,并主动利用“医保价格通”等比价工具,自觉参与市场比价,坚持公平合理、诚信定价。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提醒参保人员核对价格信息,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及问题线索调查。


  2026年3月12日  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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