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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四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信息

来源: 日期:2026-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年9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四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信息。四起案件分别是:武汉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案;陕西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案;白城市某商品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案;贵阳某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资讯分类:境内,卫生和社会工作,产品质量;资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一是满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合规的要求,在设计和研发新产品初期明确其适用的医疗器械注册类别和标准,并及时向药监部门申报,确保生产医疗器械前已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是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前必须确保已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特别是对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定期检查许可证的有效性,并做好续期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医疗器械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可考虑实施先进先出的仓储原则,建立专门的废弃处理流程,杜绝在使用时混入已过期器械。


[ 期号:20240902-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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