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发布《深圳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规范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办法》首次明确将医疗卫生人员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信用评价;采用量化评分制,评价结果将直接与行政检查频次、行政许可、校验审查及行业管理等监管措施挂钩,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附则。
(资讯分类:境内,卫生和社会工作;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医疗机构:一是建立涵盖资质管理、病历书写、药品器械使用、广告宣传、投诉处理等内容的内部合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定期开展信用风险评估,防范因违规行为导致信用扣分或降级;二是审慎评估“院办院管”模式下的连带责任风险,医疗机构的举办医院需高度重视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三是关注自身信用等级动态,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发生失信行为,应按程序申请信用修复。
[ 期号:20251016-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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