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合规 > 预警信息 > 重点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来源: 日期:2026-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要点如下: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二是新增人工智能条款,增加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原则性规定,包括支持基础研究、算法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与安全监管;三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进一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细化相关保护要求;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优化,增强法律适用性和威慑力。(资讯分类:境内,网络安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深圳市某公司)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全面梳理并备案自身运营的全部网站及应用程序,确保其均纳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围,履行同等保护义务。二是重点明确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在网络安全中的个人责任,对因履职不到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排查,并作出及时应对。三是建立与“危害后果”相匹配的应急响应与风险内控体系,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有效控制风险。


[ 期号:20251016-20251031]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