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资讯】
2025年6月6日,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发布《关于区别数据控制者、处理者和共同控制者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明确GDPR框架下三类角色的界定标准与责任分配。《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数据控制者决定数据处理的目的与方式;数据处理者遵循数据控制者指示处理数据,但不能决定处理的目的,特定情形下可进行数据再利用;数据共同控制者则共同决定处理目的与方式;数据控制者与数据处理者需签订数据处理协议,与共同控制者之间建立透明的责任机制。(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核心定义方面,数据控制者指单独或共同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的实体,处理者指代表控制者执行处理的实体,共同控制者指多方主体共同决定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方式,且处理活动不可分割,并因此共同承担合规责任。二是责任划分方面,控制者需基于合法事由处理数据、确保数据最小化,高风险处理需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并咨询CNIL,未履行可能面临处罚;处理者需采取技术措施保护数据、未经授权不得转包,超出指示范围处理可能被认定为控制者并担责;共同控制者需书面协议明确义务、向数据主体披露安排,未明确可能面临连带责任。三是在跨境场景下,控制者主要机构所在地决定监管机构,境外实体若对法国数据主体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仍受管辖;需关注合同风险、业务变化导致的角色重新认定风险、培训审计不足风险及跨境管辖审查风险。
[ 期号:20250601-20250615]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