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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消费者保护合作网络指控某平台公司违反欧盟消费者保护法

来源: 日期:2026-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预警资讯】

  5月26日,欧盟委员会联合比利时、法国、爱尔兰和荷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通过欧盟消费者保护合作网络(Consumer Protection Cooperation, CPC)发起行动,指出某平台存在违反欧盟消费者保护法的情形。目前,该平台公司仍在接受调查,并被要求向CPC披露更多的行为细节。CPC在调查报告中声明,该零售商存在包括虚假折扣、压力销售政策、信息缺失与误导、欺骗性商品标签、误导性声明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特别是在信息展示问题上,其向消费者展示的关于消费者履行退货退款等法定权利的信息是不完整和错误的,并且未按照消费者的行权要求进行正确的退货退款处理。(资讯分类:境外,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广告营销;资讯来源:欧盟消费者保护合作网)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CPC网络是根据《消费者保护合作条例》,由27个欧盟成员国、挪威、冰岛的消费者执法机构组成了一个网络。CPC网络针对违反欧盟消费者保护法的跨境违法行为,采取联合调查和执行行动。欧盟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协调这些联合行动的开展。二是2024年4月,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服务法》(DSA)正式将案例涉及的平台公司划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这意味着其需要遵循DSA中规定的对VLOP的一系列要求,包括:更严格地监控非法产品,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列出假冒伪劣产品等;加强消费者保护措施,纳入年龄分级购买体系等;确保更高的透明度,提供公开访问权限以供委员会审查等。三是在欧经营企业可针对欧盟《消费者权利指令》《数字服务法》等相关法律,组织专业团队或聘请欧盟本地法律顾问,对平台在商品信息披露、退货政策、用户协议条款等方面进行全面合规审查,确保业务模式符合当地法律。


[ 期号:20250516-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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