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办法》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和处理规则、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规范、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了规定。(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时,需确保处理目的明确且具有充分必要性,采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须以显著方式向用户告知处理目的、方式、存储期限等关键信息,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二是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时,须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前提,合理划定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严禁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等私密空间安装。三是构建人脸识别系统安全防护体系,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等技术措施,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须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 期号:20250303-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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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