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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示范法1.0(专家建议稿)》发布

来源: 日期:2026-05-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8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状况调研》起草组(以下简称“起草组”)发布了《人工智能法示范法1.0(专家建议稿)》(以下简称《示范法》)。《示范法》强调以国家机关的先行先试促进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建议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人工智能进行风险管理,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提供活动相关规范作出规定,明确了人工智能研发者、提供者的义务,创设性提出设置国家人工智能主管机关,负责统筹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资讯分类:境内,数据和隐私保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讯来源:21经济网)

  【合规提示】

  建议人工智能行业的企业通过《示范法》把握人工智能最新监管的原则和重点,了解人工智能管理制度的构建方向,明确企业作为人工智能研发者、提供者的义务,防范企业在法律、伦理和社会等多个层面的风险。一是,建议人工智能企业尽快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企业可以参照《示范法》的内容制定企业的合规制度,确保企业在人工智能的研发、提供和使用活动中符合监管要求,确保人工智能的可预测性、可解释性和可控性,确定企业内部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制定覆盖各个关键流程的合规政策,列明各类各级员工的义务以及违规责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科技伦理审计制度等;二是,注重对员工、尤其是研发等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将《示范法》以及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中列明的相关主体的义务纳入培训内容,确保其遵守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和伦理要求;三是,建议企业注重人工智能研发、提供和使用过程中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报告机制,积极跟进《示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主动回应和配合最新监管要求,做好回应《示范法》中人工智能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准备,主动履行人工智能相关的备案义务等。


[期号:20250814-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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