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8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检在“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中将“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作为六个重点领域之一;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网络直播营销”专项监督活动,助推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合规提示】
建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网络直播运营企业,跟进行业监管动态,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一是,建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生产、销售和营销活动的管理,一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食品药品生产和销售的事前审批义务,健全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在生产过程这一源头控制食品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确保产品本身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另一方面,加强食品药品营销和推广活动的管理,对企业现有的营销渠道进行梳理和排查,尤其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和合同进行相应的法律风险评估,对网络营销的有关主体和活动进行监督和管控;二是,建议网络直播营销运营企业建立合规体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监管要求,确保主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加强培训,规范产品宣传活动,避免虚假宣传,主动提供临床试验等科学依据,主动提供不良事件和副作用报告等;三是,建议相关企业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遵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报告。
[期号:20250814-20250820]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