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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日期:2026-05-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3年7月10日,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分为五章,包括:总则、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讯来源:国家网信办)

  【合规提示】

  建议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切实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合规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训练数据处理活动的合规义务,梳理与排查训练数据的合规风险点,例如:是否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是否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是否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并针对各风险项作出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数据标注的管理,制定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准确性;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监督指导标注人员规范开展标注工作;三是强化对使用者的行为监督,发现使用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或者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期号:20230710-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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