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1年8月12日,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11项内容,明确管理范围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强调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资讯来源:工信部)
【合规提示】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通过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同时,企业应当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要求,确保车辆及其功能处于被保护的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对于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功能产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另外,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自查机制,发现生产、销售的汽车产品存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安全、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 期号:20210809-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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