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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改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 日期:2026-05-0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5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改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共24条,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适用范围、风险报告、工作机制衔接、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义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一是调整规章适用范围,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二是优化工作制度机制,避免增加企业不必要的负担。三是细化监管具体要求,回应基层监管实践面临的问题。(资讯分类:境内,住宿和餐饮业,安全生产;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责任、“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层人员)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责任、“食品安全员”日常检查责任。二是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与现有质量管控体系融合,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覆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全环节风险点。三是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年度不少于40小时的专业培训,内容涵盖新规解读、事故应急等,并将监督抽考结果纳入岗位考核。


[ 期号:20250322-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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