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4年8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某食品公司未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清洁及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及警告的处罚措施。(资讯分类:境内,住宿和餐饮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是制定生产设备清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清洁频次、清洁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清洁记录台账,要求清洁人员记录清洁时间、清洁人员等信息,并由监督人员检查清洁效果并签字;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产品生产日期标注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日期标注的管理和审核,确保正确标注生产日期,避免错误或故意篡改,审核结果应做好记录,作为内部管理和外部检查的依据;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条例,对产品原材料的进货检验、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成品的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管控,通过定期的风险评估、监控和改进措施,确保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均在安全可控范围内。
[ 期号:20240826-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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