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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5-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 年 10 月 8 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安全生产;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对于生产企业而言,需确保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生产资质证明文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电动自行车标准,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二是对于销售企业而言,必须从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货,保留相关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相关信息;三是关注和配合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


[ 期号:20241007-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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