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中央企业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中央企业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中央企业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制度;中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等。(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资讯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规提示】
建议央企:一是根据《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名单,第一类央企、涉矿央企集团总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总监,第二、三类中央企业所属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应参照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总监;二是将监督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参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整体管理体系,强化除总部以外其他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因监督力度不足产生的风险问题;三是通过尽职调查、严格把控承包商资质、审慎考虑境外发展规划等方式,加强并购重组、承包商以及境外单位等重点风险地带的安全生产管理。
[ 期号:20240129-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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