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6年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适用于汽车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资格,从事汽车整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账期管理有关事项,针对性地提出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企业优先保障等要求。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财务税收;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汽车企业:一是把账期起算、验收时限和支付认定写入采购合同,账期自交付并验收合格起算,汽车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约定送达时间(以物流时间为准)1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数量完成接收,并在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超过3个工作日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确需通过装车验证的零部件,应在接收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下线检验。二是与供应商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验收方式及期限等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接收货物、工程、服务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合同未明确支付方式时用现金,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接受商票、供应链票据等。三是建立健全供应商账款支付管理制度,加强落实情况跟踪、督促优化账期管理,于每年7月底、1月底前完成半年度、年度情况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10月26日第1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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