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11月3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认证证书管理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告》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管理,衔接新国标要求,保障骑行安全。《公告》核心内容包括:要求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一是严格遵守销售时限要求,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二是规范进货查验与库存管理,进货时须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新国标CCC认证证书及编号等一致性文件,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三是落实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全面推行“扫码核验”,依托“E码通”等平台建立完整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溯源调查工作。四是配合CCC认证证书管控要求,2025年12月1日,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撤销。自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销售相关产品。五是强化合规经营自律,不得篡改产品参数、伪造认证证书,不得销售拼装、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标准、认证信息及销售时限,配合发布消费提示。
2026年3月12日 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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