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资讯】
《202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法规》(SOR/2025-270)是加拿大依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制定的最新联邦法规,用以取代2012年版法规,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该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对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包括PFOA、PFOS、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以及HBCD/PBDEs的管控,并新增对阻燃剂如Dechlorane Plus(DP)和DBDPE的禁令,同时总体上限制这些有害物质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仅设有极少数豁免情形。(资讯分类:境外,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加拿大政府公报)
【要点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新法规全面禁止DP和DBDPE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尽管如此,考虑到特定行业的实际需求,法规针对航空(如飞机发动机摩擦带)、电子电气设备(EEE)、交通运输及国防等行业设置了分阶段的豁免期,允许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使用相关组件、维修件或库存产品。二是根据新法规,例外情形包括实验室用途、过境物品、其他豁免。过渡期内,企业还可申请临时许可,即在法规生效时已从事相关物质制造或进口活动的企业,可申请有期限的临时许可(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且可续展两次),以便在过渡期间继续相关活动。为获得该许可,申请人须证明不存在可行替代方案,制定并实施降低危害的方案,并提交一份合规计划,该计划须在三年内予以落实。
2026年3月12日 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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