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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来源: 日期:2026-05-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 年 9 月 29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资讯分类:境内,产品质量;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一是明确备案内容,在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并在正式投产前,需依法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二是遵循备案流程,在备案材料上签章确认,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关注备案材料的提交要求;三是落实备案管理要求,确保备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并将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中,食品安全总监应加强对此的管理,同时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设置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流程以完善食品安全检查。


[ 期号:20241007-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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