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6年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类)、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四类问题;将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审查评估、监督检查、行业自律、标准完善、宣传引导六项举措。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主体:一是生产企业应立即对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相关国家标准开展自查,完善供应商评价、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台账,对电池、碰撞、排放等强检项目留存样车和报告,确保可回溯、可举证;二是企业应将新技术测试验证前置,未经充分验证不得批量装车,同时清理官网、门店及自媒体宣传话术,停止易触发虚假宣传的物料;三是检验检测机构对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合规体检,重点核查检验样品管理、原始记录保存及报告出具流程,建立样品留样、检验记录保存可追溯机制,并与委托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义务与公正检测条款,严禁出具虚假报告或参与企业违规“背书”。
2026年10月8日第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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