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法旨在扩大环境保护税覆盖范围,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助力空气质量改善与“双碳”目标实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税法》新增规定:国务院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环境保护税试点,试点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资讯分类:境内,生态环保,财务税收;资讯来源:中国人大网)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全面梳理生产各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落实在线与定期监测、台账管理与数据可追溯保存,确保排放报告真实完整;二是开展排放自查,优先选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确保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完成监测并留存数据;三是提前做好合规准备,优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建立原料使用、设施运行台账,加强与税务、环保部门的信息对接。
[ 期号:20251016-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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