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对两家大型车企罚款8.75亿欧元,理由是它们串谋阻止清洁排放技术的运用,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规。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在一份声明中称,在有优于欧盟排放标准的减排技术的前提下,上述两家车企及其他三家车企通过限制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垄断协议的合谋避免竞争,导致未能充分利用这项减排技术的潜力从而实现比现有法律规定更好的清洁排放效果。(反垄断;资讯来源:欧盟委员会)
【合规提示】
本案中的五家车企涉及限制创新的横向垄断协议,这种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通常会带来价格升高、产量降低,社会整体福利状态减损失,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等有损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后果。经营者应当明确法律与合规红线,在业务经营的过程中不与其他经营者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串通招投标,交换敏感信息等。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